索引號 | 370481/2025-00433 | 主題分類 | 安全生產監管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發布日期 | 2025-02-28 |
發文機關 | 滕州市人民政府 | 關鍵詞 | |
發文字號 | 滕政發〔2025〕2號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下達2025年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通知
滕政發〔2025〕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滕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各級各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以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為主線,以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為重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大力夯實基層基礎,不斷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安全生產治理水平,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根據《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下達2025年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目標的通知》(棗政發〔2025〕1號)精神,現就2025年度我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各類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 ? (一)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市政府確定2025年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為:杜絕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百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前三年(2022—2024年)平均數以內。
? ? (二)各鎮街控制指標
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責任,全年杜絕發生生產安全死亡責任事故。
? ? (三)各部門控制指標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監管范圍內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牽頭或配合做好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打擊取締工作,全年杜絕發生生產安全死亡責任事故。
二、考核與獎懲
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考核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市安委會辦公室按照《滕州市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滕發〔2017〕48號)要求,對各鎮街、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及時進行督查通報。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該單位和該單位主要負責人當年評先樹優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和“一票否決”:
1.突破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負有直接監管責任鎮街和部門;
2.發生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者造成3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責任事故企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3.遲報、漏報、謊報、瞞報或未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程序上報事故的鎮街、市直部門和企事業單位;
4.全年累計被市安委會辦公室通報批評2次(含2次)以上、市安委會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鎮街、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在下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指令后,逾期未整改的生產經營單位;
5.年度內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批準生產經營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未依法取得批準的生產經營活動,發現或接到舉報而沒有立即查封取締的行業主管部門;
6.年度內在所轄區域或監管范圍內,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違法生產、建設、經營行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取締并造成嚴重后果的鎮街、部門。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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